2025年度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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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申报项目均采用一轮申报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填报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申报书受理时间不少于30天。
(2)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和协议签署时间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专业机构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遴选。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
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港澳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要求
1、单位要求: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应为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或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及以前,且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规范的运行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除外。
2、人员要求:
• 项目(课题)负责人需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中央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 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原则上年龄要求相同。
港澳单位项目负责人需遵守相关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规定,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及港澳台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需提供内地聘用单位的有效全职聘用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需双方单位提供聘用有效材料,并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3、其他要求: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管理改革举措
1、青年科学家项目: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探索创新性和颠覆性方法、路径。
2、部省联动:鼓励申报团队争取区域或地方专项配套资金支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集成应用示范和落地转化,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可推荐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
3、技术就绪度(TRL)管理: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任务方向,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在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并在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指标,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
五、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牵头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可在提交前查询相关人员在研项目情况,避免不符合限项要求。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6月6日08:00至7月25日16:00。
2、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29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并提交推荐项目,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函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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