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学派方法论的三个基础
主观价值论:
一切估价行为皆来自于个人,价格现象只能从主观估价中得到解释。
个人只在边际上做决策,边际价值是递减的。
罗斯巴德的等式:三个单位的某个东西的总效用 > 两个单位的总效用 > 一个单位的总效用,但每个额外单位的价值递减。
行为人先验“知识”:
这些“知识”是思维活动的范畴,而非经验知识。
核心观点:人是具有目的的,且人天生知道目的和手段的区别。
米塞斯认为,经济学理论的基础是这些先验的“知识”,而非经验,因为经验无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行为人概念凝聚了目的、手段、知识、财货层级和利息理论等核心概念。
分散之知识:
哈耶克提出,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问题是散落在社会中的知识是如何得到利用的。
知识的分类:
对他人行动框架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know what)和伦理规则知识(know how)。
对他人需要的知识:即“情势”,人们的需要是不断变化的。
知识永远是分散的,且传递速度永远不及价格体系。
中央计划经济无法有效利用分散的知识,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这三个基础是奥地利学派所有推论都默认或必须遵守的前提,构成了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