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这意味着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项单一的职责,避免类的功能过于复杂和庞大。
2、开放封闭原则(OCP):
-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 这意味着在设计软件时,应该尽量使软件易于扩展新的功能,而不需要修改现有的代码
3、里氏替换原则(LSP):
- 子类应该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 这意味着在使用继承时,子类应该能够完全代替基类而不影响程序的正确性
4、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木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这意味着在设计软件时,应该尽量依赖于抽象而不是具体的实现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客户应该不依赖于它不需要的接口
- 这意味着在设计接口时,应该尽量使接口小而专一,避免提供不必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