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规管理
引言
出口会让人想到集装箱、火车、飞机。我们大多数人认为出口就是货物向外国流动。但我们忘记了,出口商品不一定要装入货箱,甚至是不需要是实物。当信息与外国实体共享时,信息就是出口商品。随身行李中的物品也可以是出口商品。即使您打算乘返程航班将物品带回家。
出口管制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们。我们的经济、国家安全、甚至我们的人权。它们可能是抵御灾难的第一道防线和最后一道防线,这就是我们重视这些规定的原因。我们遵守国家的出口管制规定就是保护自己、保护公司、保护国家。
我们知道不遵守规定的后果很严重。从罚款到声誉受损甚至是坐牢。风险很高,但我们会保持知情和警惕。因为当我们了解并践行贸易合规时,我们就能保障自己的未来。
出口类型
直接出口
直接出口是指以物理、电子或其他方式将物品从原产国发送到国外目的地。
再出口
再出口是指按照“出口管理条例”(EAR) 的规定从一个外国国家/地区向另一个外国国家/地区实际装运或运输物品,包括以任何方式向该等国家/地区发送或从该等国家/地区接收物品。
这意味着即使你将货物从美国运到法国,然后再运到土耳其,美国的出口管制法律仍然适用于货物运输第二阶段。
认定出口
向在原产国(居住、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人士或外国实体发布受到“出口管理条例”管制的某些技术、软件或信息的行为就是认定出口。
在该定义下,“发布”可以包括任何书面的、口头的、视觉的发布或披露。
例如,与在加州工作的中国公民讨论受出口条例管制的美国技术规格,将被“认定为”向中国出口这些规格信息。
认定再出口
将受到“出口管理条例”管制的技术、信息或软件源代码发布或转让给发生首次发布或转让(或被认定为已发生)国家/地区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外国人士或外国实体。
例如,假设一家美国公司将其受出口管制的技术转让给 X 国一家公司。X 国的接收公司将向其一位员工提供该受管制的技术,而且该员工是 Y 国公民。这将被视为认定再出口到 Y 国。
术语与实体
外国人指:
- 非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 没有得到政治庇护。
- 受雇于或代表一个外国实体。
外国实体是:
- 不是为了在某一特定国家开展业务而成立或组织的合伙企业或集团。
- 外国政府。
注意:
“外国国民”通常用在日常会话中。
“外国人”是一个定义明确的监管术语。
技术转移
“武器出口控制法案”(AECA)
根据“武器出口控制法案”(AECA)及其相关条例,技术可以作为对外军事销售的一部分从美国转移,也可以根据商业出口许可证作为商业销售从美国转移。
Wassenaar安排
Wassenaar 安排旨在促进有关军民两用商品和技术的信息的透明度和负责任的转移,以防止不稳定的积累。
法规及政府授权
出口许可证要求
在出口物品之前,您需要确定该物品是否需要许可证。
可能需要出口许可的依据如下:
- 什么是物品、技术或材料 - 出口是否列于 ECCN/“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
- 地点—目的地—目的地是在受限制国家/地区内,还是在任何禁止名单中?
- 接收人 - 谁会接收该物品?
- 最终用途—该物品将如何使用?
有许多规则和控制名单可为您提供在出口物品时确定所需措施的信息。
两用物品和 EAR
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安全局(BIS)实施的“出口管理条例”(EAR) 管理美国政府其他机构未完全受出口、在出口或转让(国内)管制的任何管制物品的出口。受 EAR 监管的物品包括纯民用品、军民两用品、可用于恐怖主义活动的物品、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有关的潜在应用品以及仅用于军事用途的物品等。
某些“两用”物品、组件或材料受 EAR 监管。两用物品是指同时具有民用用途和实际或潜在的军事或恐怖主义用途的物品。EAR 的目的是保护和促进美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因为很多常见的商业产品都有双重用途,例如手机可以安装在简易爆炸装置 (IED) 中,所以您需要检查您的物品是否受到 EAR 的监管。它们可能面临出口管制措施。
ECCN 和 EAR99
出口管制分类编号 (ECCN) 是至少五个字符的字母数字名称。商业管制清单 (CCL) 用于为了出口管制用途而识别这些两用物品的 ECCN,并协助指明出口所需的授权类别。ECCN 根据产品或材料的性质(如商品、软件或技术的类型及其各自的技术参数)对物品进行分类,而不考虑对该特定类型的产品或技术的管制级别。
未包含在商务管制清单中,并且也不以其他方式被另一个美国政府机构管制的物品被指定为EAR99,不需要出口许可证,除非输出到一个受禁运的国家、可疑的最终用户或用于禁止的最终用途。 未获 BIS 许可的物品可能仍需要其他机构的许可,包括美国国务院根据“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提供的国防物品和服务,这些包含在“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中。
国际武器贸易条例
在美国,国务院负责管理“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s,简称 ITAR),该条例规定了 USML 上所有物品的出口许可政策。
ITAR 还为披露或向外国人士转让技术数据,或为外国人士(无论你是在美国还是在国外)提供国防服务制定了规定。
区域出口法律法规
此外,要遵守经营地点的对外出口法律法规。您应该在当地合规人员的支持下,熟悉并遵守当地国家/地区的要求。
禁止名单(对象和地点)
在将物品出口给某个人、某实体或某国家/地区之前,您需要检查它们是否在禁止名单中。如果下列名单中的公司、实体或个人似乎满足出口交易中的潜在方要求,继续前需要进行额外的尽职调查。 根据发现匹配的名单,匹配表明存在以下情况:严格的出口禁令;特定许可要求;或出现“危险信号。”
美国禁止名单由 BIS、美国国务院和财政部单独发布和维护:
- BIS 名单(在新选项卡中打开)
- 被拒人士名单 – 由 BIS 维护
- 实体名单 - 由 BIS 维护
- 未经证实名单 - 由 BIS 维护
- 美国国务院名单(在新选项卡中打开)
- 禁止贸易方名单 - 由国务院的国防贸易管制委员会 (DDTC) 维护
- 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制裁名单 - 由 DDTC 维护
- 美国财政部的特别列明人士和封锁人员名单(SDN 名单)(在新选项卡中打开)- 由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 维护
国际贸易管理局网站上的“合并筛查名单”(在新选项卡中打开)旨在汇总所有相关名单;但每个名单时常单独更新。
出口管制法律
美国
国防贸易管制理事会(DDTC)
- 执行“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
- 控制国防物品/服务的出口/进口
工业安全局(BIS)
- 处理国家安全/高科技问题
- 商业管制清单物品需要出口许可证
- 出口管制分类编号将决定是否需要许可证
外国资产和控制办公室(OFAC)
- 控制经济和贸易制裁,以支持美国的外交政策
能源部
- 重点关注美国能源政策和安全处理核材料
加拿大和英国
加拿大
CGP #12072 和“国防保护法案”
- 监管对受管制货物和 ITAR 物品的获取
英国
“出口管制法案”(2002 年和 2008 年)和英国战略出口管制清单
- 包括英国军事清单和欧盟军民两用清单
德国
“对外贸易与支付法案”(AWG)
- 施加限制和法定责任,要求采取行动
- 确立禁令和许可证要求,用于武器和军备的出口管制
- 定义为从德国国内领土或欧盟关税领土向第三国交付货物的出口
德国出口管制手册(HADDEX)
- 包含关于对外贸易立法的系统描述
日本和印度
日本
经济、贸易和工业部
- 指导/建议出口商按照适用标准进行出口或转移
违规处罚包括:
- ≤ 10 年监禁及/或 ≤ 1000 万日元罚款
印度
特殊化学品、生物、材料、设备和技术(SCOMET)
- 保障印度在防扩散领域的国际承诺和义务
- 确保与 Wassenaar 安排的管制名单同步
新加坡
“战略物品管制法案”(2003 年)及“战略物品管制规例”(2004 年)
- 战略物品的出口、转运和运输
- 战略物品技术的无形转移
- 战略物品和/或技术的中介业务
进口商须在进口/出口所列物品前取得许可证。
出口管制清单一般对应于“商务管制清单”上的管制物品。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与其他志同道合的国家合作,以识别和监管敏感的军事和军民两用技术,这些技术被汇编在国防和战略物品清单(DSGL)中。
国防出口管制(DEC)
- 管理国防和军民两用物品的出口
“2012 年国防贸易管制法案”
- 管理个人供应或提供使用 DSGL 技术的情况
总结
出口管制与合规对于一个企业出海而言至关重要。出口管制是随着政治变化而随时变化的。把握出口管理要求、善用出口管制,可以帮我们快速扩张海外市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